《我的名字叫红》:一场16世纪伊斯坦布尔的「高端狼人杀」
📖 我的名字叫红 · 奥尔罕·帕慕克

本周终于读完了奥尔罕·帕慕克的《我的名字叫红》。
我最大的感受不是“真不愧是诺奖作品”,而是:土耳其人写东西和土耳其人做生意,真是异曲同工。
都特别絮叨,特别喜欢在边缘疯狂试探,战术特别迂回,中间商特别多。见面不是喝茶就是喝咖啡,畅聊家长里短全球大事三小时,谈到订单——哦不急不急下次再来,回去可能已经破产了。
帕慕克说他是因为愤怒而写作,其实我挺能理解的。一个曾经被视为最伟大的国家,拥有最伟大的神明信仰的民族,到如今甚至不能被判定为华强北商圈的优质客户。换了谁不愤怒?
但无可奈何的是,那种“真主眼中的细密画世界”——没有透视,没有遮挡,没有时间关系,所有物品和人物都平铺直叙地被绘制在平面上——这样的世界观确实很难讲能适应当代观点(除非三体人赏你一颗二向箔)。
就连书中的人物,不也一个个都被法兰克画法所吸引么?

狼人杀小说
如果说这是一本侦探小说,其实还不够完整。这可能是一本狼人杀小说。
因为所有的人(物)都在发言。且不说凶手发言有9章之多,被害者死掉的灵魂也得发言,画上的一棵树、一枚金币、一只狗都得发言,甚至连红色颜料也得说几句。
真是一本吵闹的小说啊,跟土耳其大市场似的。
既然全员发言,那我们就来分配一下角色吧:
🐺 狼人(凶手) 他一边藏还一边自刀:“我杀死他们是为了拯救画坊!”悍跳预言家,非常棒!
🔮 预言家(黑) 比较弱的侦探,打架也不行,查杀也不行,靠直觉和爱情线刷存在感还失败了,最后发动技能还被反杀。
🧪 女巫(奥斯曼大师) 有药但乱用。他手上拿着毒药毒自己,最后自爆。
👨🌾 平民(两名被害者) 一个因为知道太多而被刀,一个因为太跳而被刀。
🎯 猎人(画师们) 相互试探身份,揪斗,最搞笑的是预言家亮明身份他们也不信,刀子动不动就掉地上。不知道的还以为对方念了“除你武器!”
为什么这局狼人赢了?
狼人在这局里赢的原因,除了对手都是渣渣以外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:他自己蛮分裂的。
他一方面向往“法兰西画法”,向往个人风格;另一方面,他又是最朴实守旧的。
这种自己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狼的狼人,确实很难杀。
帕慕克写的不是一个简单的“谁是凶手”,而是一个在文明冲突中被撕成两半的人。凶手杀人的理由,表面是护教,深层是恐惧——恐惧“自我”的诞生。

全书最强王者:谢库瑞
最后,我要对本书中的大美人谢库瑞致以崇高敬意。
她在发现了父亲被杀后,沉着冷静地:
先和女佣一起收拾好尸体和房间,隐瞒父亲的死(因为不能惊动凶手);
同时通知黑要求其去帮她把离婚手续办好并且登记再婚许可;
要求对方迅速安排马队以便接亲已告天下;
举办完婚礼招待好宾客;
第二天发父亲的丧。
等到收尸、离婚、再婚、婚礼、发丧这一系列操作完成,她晚上还要弄两个儿子睡觉!!
还要讲睡前故事!!
Oh,My God!很难讲她不是全书最强所在。

正经话
正经地说说这本书的话,
它虽然讲的是16世纪伊斯坦布尔的细密画师们,但本质上讲的是每一个“传统秩序”遭遇“个人真实”的时刻。(想到了什么?《长日将尽》是不是?!真是——只需要看狗尾巴根就不怕它乱摇。——我自创的谚语。)
细密画师不签名,因为“我”不重要,重要的是安拉的秩序。法兰克画法让画师有了签名、有了风格、有了“我看世界的方式”。凶手杀的不是某个人,杀的是**“个人风格”这个观念本身**。
而帕慕克做了一件我觉得很妙的事,他让一枚金币、一条狗、一具尸体、红色颜料都用第一人称说话——这本身就是对那个“消灭自我”的传统的反讽。

Anyway
和有些土耳其谚语比起来,这本书还是太素了,如果是土耳其师奶来讲,比如本书走街串巷的布商艾斯特真身,话就没这么好听了。鉴于我还想让这篇文存活久一点我就不举例了,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。
——今天你的算法推荐给你的是“土耳其擦玻璃”,和你自己真正想看的可能是“土耳其屁股”,这之间的拉扯,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细密画与法兰克画法的战争呢?
(本文含有少量剧透,但你都看到这里了,应该也不介意了吧。)
本文首发于我的公众号「无事忙」。这本书我还写过一期阅读周报:第 1 期 · 红色土耳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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